具体能否承运以航司与目的国当期规定为准,下单前请提供产品型号与电池参数。
我们对接可接带电货物的航司与货机资源,提供从深圳、广州、上海等口岸出口的空运门到门(含出口报关与目的国清关),对内置/配套电池货品具备成熟操作经验;纯电池渠道按航司当期运力排期。
内置电池与配套电池设备通常可走空运专用信道,纯电池限制更严、仅特定货机班次可接;以航司当期规定与产品参数为准。
通常需要 UN38.3 测试报告、MSDS、电池信(Battery Letter),以及合规的防短路独立包装与 Class 9 锂电池标签。
内置电池封装在设备内(PI967),配套电池随设备分装(PI966),纯电池单独运输(PI965);三者包装与承运限制逐级加严。
通常不建议与普通货混装在同一航空主单:可拆成带电票与普货票分别出运,到目的地再合并派送或入仓,既合规又不耽误普货时效。